1.统一管理。所募集或接受捐赠的资金一律进入学校设立的募捐专用账户,由财务资产处出具正式捐赠票据,坚持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理度。所募集或接受捐赠的物品,一律进入资产管理账目,根据捐赠者意愿进行分配使用。
2.专款(物)专用。所募集或接受捐赠的资金或实物一律按照募捐项目计划使用,不得挪作他用。
3.募捐款物使用情况,接受纪委、监察审计部门和捐赠者的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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